作品相關 (5)
關燈
小
中
大
遇的快樂。
“對了,你上次跟我奶說一兩銀子的事情,是不是在給一百文的時候就打定主意了?”
大春不算聰明,但是也不傻,回頭細想一下,就知道表妹一早就挖坑讓她嬸子跳了,表妹還沒蠢到要送錢給不相幹的人用。
“那也要她配合啊,她如果義正言辭地拒絕我,我也沒機會陷害她是不是?你當時還氣我給一百文多了,你也不想想,就你奶那人,早就給你家養刁嘴了,只給個十文,她壓根不會親自出馬,我給了一百文,她貪得無厭,一定想要更多。”
“所以你就算準了她會親自來找你,給你機會誣陷?”
“那是!”
長歌得意地仰面躺下,嘴角卻是泛起一絲澀意。
她以前吃過的虧比大春吃的米還多,看人不說十分準吧,也有七八分了。
而且,表面上的惡人永遠不是最難搞的,最難對付的是她爹那種人,而且,她爹知道她的身世,等於有了她最想要的東西,這樣,她做任何事,都會有所顧忌,所以,她情願躲到大姑家,也不敢現在就撕破臉。
大春看著表妹尚未隆起的小腹,放下手中錢,鄭重道:“表妹,我希望你好好考慮一下。”
長歌堅決道:“別勸我了,我不會打掉孩子的。”
大春還是不放棄,繼續勸道:“如果你生下這個孩子,你將面對的是什麽?如果你爹知道你懷的不是富家公子的孩子,後果有會怎麽樣?到時候,你的孩子將有承受你的錯誤,這對他不公平!”
“是啊?誰說不是呢?”
長歌不得不說,作為旁觀者,這次大春說的很對,這世道,身為一個私生子,總是要承受太多的非議。
重活一次,她以為自己可以肆意妄為,可是,她的孩子呢?背負著那樣的出生,能夠肆意妄為嗎?
要不,去找找孩子爹吧?趕在他還沒成為那樣一個難以靠近的男人之前……
作者有話要說: 謝謝大家捧場!留言我都一一回覆了。這四天,孩子連續發了四天的燒,影響了我的進度,我盡力而為,如果到十二點還沒更新,大家等明天早上哈!
謝謝留言和收藏!孩子爹要拉出來溜溜了。。。。
·
剛才一再改孩子爹人設,孩子爹上輩子也是個爹不親娘不愛的娃,所以這輩子打算讓他記住上輩子的悲傷,這輩子加倍幸福甜蜜。
男主跟女主再次見面之前,不知孩子存在,好想說那句——意不意外,驚不驚喜?
如果大家覺得男主有重生記憶不好,請留言,等下章節出了就定局了!
☆、14.東臨秋
“嘿,臨秋,你不是跟王公子走了嗎?怎麽又跑回雲城來了?”
猛地被人拍肩膀的時候,東臨秋正貓在墻角朝著一戶人家張望呢,突如其來的招呼,東臨秋嚇了一跳。
“江,江公子?”
剛剛重生不久,東臨秋突然看到江淩越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,著實有些不適應。印象中,這位江家大少後來死了,江家就只剩下一個江家大小姐——江郝郝。
因為江郝郝是女子,縱然苦力支撐,還是逃不開被外人和旁支排擠的道路,再過個十年,江家也就徹底沒落了……
東臨秋望著面前的江淩越,心中唏噓不已,直到現在,他都無法適應自己重生的事實。更唾棄自己,好歹也混到過呼風喚雨的位置,怎麽重生了一次,就跟個情竇初開的楞頭青似的,幹起了躲墻盯梢這種丟人的事來。
要是被重生前那幫下屬看到,估計眼睛珠子都要瞪出來了吧?
哎,重生之前,在他得知心愛的女人死去的消息,沒多久,他就得了重病,大夫說他是心病,可是,他的心藥已死,無力回天。
他一直愛她,卻又怕靠近她,甚至不敢關註她的消息,只在公眾場合見她,覺得她無限風光華麗。
他恨自己,直到她死去,才真正知曉她的悲慘境遇。
拖著病軀,一一收拾了所有傷害過她的人,像是完成了某種儀式。
時隔一秋,他也跟著去了。
縱然他可以斷情絕義,做成人上之人,卻無法自欺欺人,他對她就是情根深種,賤到自己唾棄。越是如此,他越是要在心愛之人面前,裝作高冷,畢竟,這是他從小到大,唯一擅長的保護色。
早在她死之前,他知她輾轉於不同男人,他以為她是生性如此,貪圖富貴,水性楊花,卻在她死後才知,她早就迫不得已,他們那次相遇,她甚至早已被人拔去舌頭,原來,她當時不是不屑與他說話,而是,口不能言。
重生的那一天,他正在客棧休息,醒來後,發現自己跟著王簡成在去往回京的路上,似曾相識的場景和對話,令他忽然恍悟——他重生了!
如果按部就班,他應該跟著王家少爺回去京城,可是,心底一個聲音不斷告訴他:回去看看!哪怕她嫌貧愛富,他將來也能給予她榮華富貴不是麽?反正已經有了肌膚之親,不如相愛相殺,也好過上輩子那樣,關心又害怕靠近,等他知道她活得生不如死,她都已經真的死了。
他不辭而別,也不管王簡成會不會找他,反正就是發了瘋似的日夜趕路,只為了早日見她一眼,可是快要見到了,他又犯了怯,蹲守在她家門口,躊躇猶豫。
更不巧的是,還碰見了熟人江家大少。
“難不成王公子又回來了?”
江家大少好奇道。
“沒回來。”
東臨秋嘴上應著,眼睛卻一眨不眨地鎖定回不遠處的大門上,突然,門動了,有只穿著繡花鞋的腳先邁了出來,東臨秋的心跳突然加速……多少年,他早就習慣做那個發號施令,處變不驚的王者,何時會為了一點小事心跳錯漏?
果然,一旦遇到她的事,無論他有多少閱歷,都要重新翻盤,變成楞頭青。
當繡花鞋的主人完全跨出院門,東臨秋提起的心,這才放了下去,幸好,不是她!
江家大少瞅見東臨秋一驚一乍的表情,順著他的目光看過去,從其中一家門裏走出來個小姑娘,長相一般,呃……難道是東臨秋心上人?
再看看東臨秋的模樣,這兩人也不配啊?
“臨秋,走,去我那,我最近得了一個好東西,你來嘗嘗,給我提提建議!”
江淩越賞識東臨秋,可是王簡成那小子跟東臨秋向來形影不離,所以,他很少能單獨捉到東臨秋,現在好了,這家夥落了單,正好拖回店裏好好招攬,最好這家夥肯松口幫他,將來一定是他最得力的左膀右臂。
哎,可惜了,東臨秋如果跟王簡成換個身份,王家的未來絕對不容小覷。
江家早已有心好好鍛煉江淩越,畢竟日後他是要繼承江家家主之位的。
雲城這邊賬務有了問題後,江淩越親自從京城過來已有幾個月了,他待這麽久,一來,查賬;二來,暫時負責雲城及其下屬分支各鎮子的賬戶,徹查問題出在哪裏。
江家大少在京城時就認識東臨秋,一開始,覺得東臨秋也就是個王家的跟班走狗,就是話不算多,挺沒存在感的,人也比較冷。
但是幾次相處下去,他卻越發欣賞東臨秋這個人,他的毫無存在感並不是天生,而是刻意,這樣的人,若是與其敵對,那是自找苦吃。
江大少覺得東臨秋這種人,將來有機會,準能一飛沖天,畢竟,學識、眼光和能力,他皆有,只是跟王家人在一起,故意裝傻充楞罷了。
昨天,下屬鎮上的一個鋪子送來十幾盒叫“芙蓉糕”的糕點,說是寄賣的,一盒六塊糕點就開價五百文,江大少一聽勃然大怒,覺得賬目不對,就是下面這幫人總是做這種荒唐事,一個小鎮子,都膽敢開價五百文一盒,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膽,就是貪得無厭到極點了!
結果,等芙蓉糕被送到他面前,他看著盒子上可愛討喜的畫,每一盒都不帶重覆的,又打開其中一盒,親自品嘗後,頓時覺得,五百文——值!
江大少瞅著十幾盒糕點,自己留了幾盒,決定一開始每月只限量賣十盒,還標價二兩銀子一盒,至於手上留的那幾盒,江大少就送給了江家在城裏關系不錯的富戶商家,對外說是江家今天重磅推出的新款,宣傳期一個月,這一個月內,光是包裝禮盒都是獨一無二的,絕無重覆。
正巧,聽聞淩家家主跑來雲城找女兒,專門去拜見時,特地送了一盒。
送完之後,轉了街角,馬車就壞了,於是江大少下來,打算走路回店裏,卻不想,遇到了站在墻根鬼鬼祟祟的東臨秋。
江大少一再邀請,東臨秋也不好駁了他的好意,只能有些不情願地被拉去了江家的糕點鋪。
嘗了一口所謂的新款糕點後,心不在焉的東臨秋突然楞住了,盯著手裏糕點,他好生奇怪,這,這,這東西怎麽變成江家的新款了?
這明明是他偶然間從一個走投無路的廚娘手上買下的“芙蓉糕”方子啊,後來,還是他把這東西給發揚光大了。
怎麽江家這麽早就接觸到了?
難道是拿廚娘提前賣給過江家?不可能啊!那廚娘說她從未離開過京城,江大少說他從雲城下面的小鎮偶然得到這方子,到底誰說了謊話?
東臨秋的心思一下子被拉到了芙蓉糕上,他在意的倒不是一個糕點方子,而是懷疑,他的重生或許冥冥之中改變了什麽。
怎麽辦?想見那個女人的心更加強烈了!
她的人生會不會也發生變化?他貿貿然找去,她還能認出自己嗎?
畢竟,那晚,燭光搖曳,面容早就模糊不清。
畢竟,他縱然站在她面前,她眼中也全是樣貌、談吐、出生樣樣都上乘的王簡成。
作者有話要說: 要不要再看?嘿嘿,等你們留言哦,麽麽噠。。。
☆、15.相見
東臨秋吃了芙蓉糕,倒是談了幾點自己的看法,又聽完江淩越的想法,他覺得江家大少並不比他遜色,光是他定價二兩銀子,限量十盒的賣法,就足以令他刮目相看。
東臨秋告別江家大少後,心中一陣唏噓,這樣人,只可惜死得太早。
東臨秋走著走著,又回到了他開始盯梢的小巷口,好在他一向懂得如何降低自己存在感,加上穿著普通,沒幾個人在意他,畢竟,能像江家大少那樣賞識他的人也沒幾個。
正走著,剛才出門的那個小姑娘挽著一個大嬸經過臨秋身邊。
“娘,你說姐姐還要幾日才能回來?”
“你別管她了,你爹說讓她在你姑姑家住滿一年再回來!”
“難道她要把那個……”
“噓!別瞎說!你爹說過的話,你忘了?事關我們家未來的前程,你要是胡說八道,讓人知道了,你爹非殺了你不可!”
“我知道,我不會亂說的,我只是不服氣,憑什麽啊,都是一個娘生的,她就能嫁給王公子,我現在連個說親的都沒有。”
“你這個蠢貨,你急什麽,你姐高嫁了,你還怕嫁的不好嗎?你爹就是個破捕頭,你兩個哥哥又沒用,現在全家都指著你姐姐呢……”
東臨秋默默跟在這對母女身後,直到她們開門進屋,東臨秋無比自然地一路向前,完全看不出他一直在偷聽她們說話。
此時此刻,東臨秋的心有些沈重,又有些心疼,他從來不知道她有一個這樣的家,他雖然爹不親、娘不愛,好歹有個視他如親子的奶娘,而她的家裏,恐怕一個真心待她的人也沒有,不僅如此,還恨不得踩著她往上爬,吃她肉,喝她血。
看樣子,她家裏人還不知道她被人設計了,若是知道,怎麽能還盼著嫁給王簡成?那晚的設計,最後是王簡成撞破的,他並沒有表現出多少的在意,畢竟,一個空有美貌,沒有家世的女人,永遠進不了王家的門,更別提,還是一個跟自己的一個跟班圈圈叉叉過的女人。
從母女兩的對話中,東臨秋得到了一些有用的訊息,所以,想好怎麽辦後,他一路就往衙門走去,他當然不能當面問趙懷仁他大女兒去哪了?但是他可以從趙懷仁的手下那邊旁敲側擊,打聽一下他姐姐或者妹妹的住處……
次日一大早,東臨秋就雇了一架馬車,趕往他要去的小山村,結果,車夫給馬兒餵水時,半路停下來歇息時,又遇到了江家大少。
江家大少坐在馬車裏,正打開簾子看路邊風景呢,就瞅見一個剛下馬車的人長得特別像東臨秋。
“餵,是臨秋嗎?”
東臨秋一回頭,心想,呃,這位大少爺怎麽陰魂不散啊?難道是老天暗示他,重生回來救這位大少爺一命?否則,這幾次三番的,他才不想跟一個男人如此有緣啊。
江家大少得知東臨秋的去處後,立刻示意手下打賞一下東臨秋所雇的馬車車夫,叫人家回去,然後提議東臨秋坐他的馬車,兩人車上聊聊,也能解解悶。
東臨秋無奈,馬車都給江大少爺趕走了,還說什麽提議啊,他壓根沒得選擇好嗎?除非他打算走著去目的地。
兩個大男人坐在寬敞的馬車裏,氣氛有點詭異。
東臨秋本來就不善言談,也不願與人太親近,所以,他一上車就閉目養神,江大少爺一看,這不成啊,我找你是來給我解悶的,你不說話,我多無聊啊,所以他的話匣子就打開了。
“對了,記得王簡成來的時候,認識了城裏的一個叫什麽來著,叫,叫……叫趙長,長,長什麽來著,長笑?好像叫趙長笑是吧?那可真是漂亮,你一定見過對吧?”
“趙長歌!”
東臨秋真不想說話的,可是他無法忍受有人說錯長歌的名字。
江家大少一看,誒,有戲!這不是回應我了嗎?看來是個男人都喜歡聊女人啊!每當談判陷入僵局,江家大少都會試試這一招,不說百試百靈吧,也能十次中個七八次。
“對對對,是長歌,趙長歌!我後來才知道,她是雲城一個捕頭的女兒!可惜了,若是身在京城世家,就憑著她的才情學識,容貌風姿,各大家族的王公世子肯定都會求娶,只可惜,生在一個捕頭家……哎,以我對王簡成的了解,他最多也就是玩玩!”
江家少爺也就遠遠看過一次趙長歌,連個正面都沒瞧見,這會兒已經跟東臨秋面前胡侃八吹了。
不過,他對王簡成的判斷還真是神準,如果不是東臨秋的陰差陽錯,王簡成也差不多要下手了。
“……”
江家少爺一看,趙臨秋又不言語了,心裏那個憋悶啊,他可是堂堂江家大少爺,想跟他說話的人,都要排長隊的好嗎?
“對了,你知道京城淩家吧?他們是官家,我們是商人,官家向來看不起商家,可是淩家不一樣,淩老爺幾次三番幫過我家,所以我們兩家關系很好,我和淩家大少爺淩沐也是打小就一起玩的好朋友。”
“說來也怪我,當初,淩沐他妹妹鬧他,要他帶她出去玩,他本是跟我約好,結果我爬狗洞的時候被我爹發現了,被他關起來溫書,淩沐出來沒見著我,就帶他妹妹逛街,誰曾想會斷了腿,妹妹也丟了,自那以後,我爹帶著我去淩家跪了無數次,淩沐都不肯見我,不過,淩老爺和夫人都很好,沒有過多的責備我……”
“……”
“所以啊,這次知道他們有了失蹤女兒的消息,改道來了雲城,我特地去拜見了一下,要不,你別跟著王簡成了!要是你瞧不上我們家,我可以引薦你去淩家,淩家老爺可比王家老爺強百倍,他絕不會把一個人才用來陪自己的兒子吃吃喝喝,花天酒地。”
“……”
“你倒是說說話啊。”
“哦。”
“哦什麽啊?”
“知道了,謝謝,我暫時不需要。”
“你……現在趕你下去自己走還來得及嗎?”
“是你請我上來的!”
“你……”
江家大少氣得咬牙,他實在摸不清這東臨秋心裏在打什麽算盤,做個跟班有意思嗎?難不成他喜歡王簡成?王簡成雖然皮相不錯,可是……
江家大少終於安靜下來了,因為,他正在仔細打量閉目養神的東臨秋,思考他喜歡男人的可能性為多少。
良久,江家大少也閉目養神,手指輕叩紙扇,故作深沈道:“如果你還有別的想法,我勸你放棄吧,王簡成喜歡女人,妥妥的!”
東臨秋:“……”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我是雲城分割線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淩高海和他夫人自打知道了女兒的消息,那是馬不停蹄地往雲城趕,可是,等他們趕到時,當日寫信給他們提供消息的人,卻突然失足落水死了。
寫信人當時在信裏說,他們的女兒是被人特意帶走的,並不是一般的拐子,否則也不會動用淩家那麽多勢力,都找不到孩子。
信上還說,當日那女兒被送來了雲城一戶人家撫養,幕後之人給了那戶人家很大一筆封口費,而且,除了寫信人和收養人,中間牽扯到的人,全都在這些年間,一一死去,寫信人怕自己也命不久矣,躊躇再三,還是選擇了告訴淩家,讓淩家可以對他提供庇護。
沒想到,他還是沒等來淩家人就被滅口了。
淩高海看完屍體,一再確定此人已死後,只得一臉灰敗地回了馬車。
“怎麽樣?”
淩夫人緊張地問道。
淩高海搖搖頭,不願多說,可是淩夫人卻明白了丈夫的意思,女兒的線索怕是又斷了。
這時,馬車外一個聲音響起。
“淩老爺,我是雲城捕頭趙懷仁,剛才有了人自稱死者死前留下了口訊,跑去府衙,知府大人讓我把他送來見您,讓您親自審問。”
淩高海在女兒失蹤那年,就跟皇上辭了官,但是淩家子孫眾多,本家旁系,做官的一大堆,淩高海的同胞弟弟現在已經官至尚書,要不是辭官,淩高海早就能做到這個位置了。
所以,即便已經不再當官,但是,淩高海走到哪裏,都很受敬重。
“好,我馬上出來!”
車外捕頭的一句話,令淩高海的心猛地就提了起來,他顧不得其他,連忙伸手拍了拍夫人的後背,安撫兩句,然後轉身下了馬車。
趙懷仁趁著淩高海審問的間隙,偷偷打量了一下,暗暗心驚,幸虧他把大女兒送去了鄉下,這血緣就是騙不了人,長歌跟他家誰都不像,可是,跟這位淩高海卻有幾分相似。
淩高海年輕那會兒,那鐘情他的小姑娘可不少,那街上走一遭,滿地都是小姑娘不小心掉的帕子,踩都踩不過來。
淩高海專心與捕頭帶來的人問話,倒是壓根沒在意這位捕頭。
“死者死前給你留過話?”
“是的。”
“他說什麽?”
“他說,其實那個女孩早就生病死了,但是幕後之人怕查到自己,所以還是要把當年所有的知情者滅口,他之所以騙你來,也是為了讓你保護他。”
“還說了什麽?”
“他死前讓我跟你說對不起,其他沒有了。”
“他有沒有說幕後之人是誰?”
“沒有。”
“你說的可都是實話?沒有半句虛言?”
“小人不敢,絕無虛言!”
趙懷仁插嘴道:“這小子膽兒特別小,應該不敢說假話。”
淩高海無奈地揮了揮手,示意他們走吧。
“好的,那我就告辭了!”
趙懷仁說完,拉著那人走遠……
淩高海站在馬車外面,遲遲不願進去,他真不想再令妻子失望,他甚至不知道該說什麽?
“老爺,進來吧,我們回京!”
淩夫人在車內已經聽到了對話,此時,她掀起一截簾子,輕聲說著,聲音聽不出悲喜。
走吧,如果女兒真是死在雲城,他們真是一刻也待不下去。
或許,也該放棄了!
作者有話要說: 這兩張都寫男主和家人去了,下張女主出來了。
坐等大家鼓勵,來來來,不要客氣!
☆、16.英雄救美
長歌並不知道,有人以為她死了,也不知道,有人正趕著來見她一面,她只知道,此時此刻,上門給大春說親的媒婆,搖晃著她肥大的脾氣,冷哼一聲,氣呼呼地走了。
毫無疑問,媒婆是老劉頭家請來的,說的正是劉二舍。媒婆覺得,安大春連劉二舍都看不上,活該嫁不出去。
安大春,長歌和安趙氏統一戰線,壓制住了安貴仁的意見。
安貴仁望著遠去的媒婆,長長地嘆息一聲。
身為一位耽誤女兒婚事的父親,安貴仁有一顆少女般恨嫁的心,在他看來,現在只要有個不錯的男人肯娶女兒都不錯了,又不是什麽歪瓜裂棗,那就開開心心地嫁了不好嗎?怎的說些如果逼她嫁給劉二舍,就跳河自殺的話?怪嚇人的。
因為上次村長的原因,安貴仁這陣子有點蔫了吧唧的,偶爾只去田裏看看,結果女兒拒婚,令他的腦袋耷拉得更低了,扛著鋤頭,他再次出門了,他決定跟田裏的土豆好好傾訴一番。
安貴仁的情緒感染了家裏的每一個人。
安趙氏有點不忍;
大春打定了主意,自己選的路,她就要站直了走下去;
長歌心裏悶悶的,她在想,女人真的要嫁人,要依附於男人才能在這世道活下去嗎?可是,上輩子,她不就是一次次選擇依附男人嗎?結果一次次眼瞎,所托非人,最後連自己的舌頭都被人拔了……
幾天後,跟蛋糕鋪約好的期限已經到了,長歌叫大春陪她去鎮上,結果,在坐牛車的地方,老劉頭一瞧見這姐妹倆走過來,揮起鞭子,就先出發了,這意思已經明顯得不能再明顯。
大春臉色當時就不好了。
長歌雖然也不爽,但是總不能那麽遠的路走過去吧,她雖然現在鍛煉得比以前強些,可是,肚子裏畢竟有一個,她不敢硬撐。
得,拉著大春追吧。
“人家不想帶我們,幹嘛還要追?”
“你以為我想追啊?我這不是身體不給力麽?你忘了我啥情況啦?放心吧,回來我就買頭小毛驢,堅決不坐他的破車!”
長歌其實更想買一架馬車,可是這年頭馬車不但招搖,普通人家也買不起,都是富貴人家才有馬車,再說了,大春也不可能會伺候馬。
長歌和大春最終還是上了車,大春紅著臉,不過不是害羞,是生氣。老劉頭雖然不爽,但是也不願當面撕破臉,說出去難聽,因為兒子被拒婚,就欺負兩個小丫頭。
哎,大家一路無話。
等到了鎮上,大春給完錢,就拉著長歌急匆匆地走了,如果是以前,她一定阻止長歌買頭小毛驢,但是今天,她恨不得立刻買一頭小毛驢,反正她走多久都沒問題,只要長歌好就行。
“大春,我覺得你奶那麽熱心你和劉家的婚事,這其中肯定有貓膩,你要小心了!”
長歌也就是心中覺得不安,所以隨口那麽一句。
“嗯,知道了。”
大春不願再說這個話題,所以隨便敷衍了兩句。
兩人打算先去集市上看看有沒有小毛驢賣,畢竟買東西要趕早,遲了都是被人撿剩下的。
結果,兩人走著走著,對面撞過來一個半大小子,也就是那麽一下,長歌感覺很不對勁,她本能地一摸錢袋,發現沒了,頓時一楞,隨即回頭,大喊:“小偷!”
大春一聽長歌喊了一聲,立刻追了上去,長歌跑得慢,三兩下就被丟下了。
就在這時,三個地痞流氓模樣的人朝著長歌圍了過來。
長歌心知不妙,看看四周,無捷徑可逃,心裏默默祈禱:大春,你快點回來啊!
“你……你們……想……想幹嘛?”
長歌剛才跑得太快,這會兒直喘粗氣,說話也不利索。
“想幹嘛?當然是想帶你去玩玩啦!”
為首的男子說道。
“嘔……”
瞧他那惡心猥瑣的模樣,長歌當時就想嘔。
長歌因為懷孕,最近總是幹嘔,這時候幹嘔,還真是應景。
“哥哥長得再磕磣,你也不至於吐吧?你們這些城裏小姐就是矯情!”
長歌第一次來這集市賣東西時,這三人都見過她,尤其是她取下頭巾之後,三人更是對長歌垂涎三尺,這三人中為首那人叫王富貴,是王菊花的表哥,住在鎮上,不學無術。
王菊花是誰?
就是大春他們村的村花,也是村長大人的寶貝女兒,受盡全村人的阿諛奉承。王富貴也是因為王菊花才知道長歌是大春的妹妹,所以才找小弟支走大春。
畢竟,大春天生力大無窮,打他們三個跟玩似的。
“我妹妹跟安大春是一個村的,我們也算是熟人,來來來,跟哥哥去喝酒!”
王富貴上手就要拉長歌。
“滾開!等我表姐回來,你們就完了!”
長歌並沒有慌張,她觀察了一圈周圍的人,看熱鬧的人都沒有上來幫忙的意思,那麽,她只有靠自己了。
圍觀的人一看,就知道這個被王富貴圍住的小丫頭要吃虧。
這會兒,長歌還帶著頭巾,結果,身後一個無賴,趁長歌不備,猛地上前一拉,一把將她的頭巾扯走了。
沒了頭巾,長歌整張臉就完全露了出來。
“哇!”
看熱鬧的人紛紛發出驚嘆聲,顯然,他們並不知道,這個小姑娘的長相會是這樣出色。
“你們幾個大男人,竟然合夥欺負一個小姑娘,實在是太過分了!”
這時,正義之聲突然從身後傳來,長歌面上一喜,重生之前,她沒少遇到英雄救美的事,早就駕輕就熟了。
可是,當她轉頭看清“英雄”時,眼角有點抽搐,到底誰能告訴她,這位長得比她還單薄,感覺風一吹就倒的“英雄”為什麽要跑出來逞強?
“你算老幾?管哥幾個的好事?”
王富貴見面前這位文弱公子穿著不錯,可是以前沒見過啊,估計是路過的,強龍壓不過地頭蛇,好歹他姐夫也在縣衙做事,就算被告了,也不過在裏面住幾天,裝裝樣子。
所以,王富貴上去就給了文弱書生一腳,路見不平的文弱書生毫無懸念地倒下了,長歌連忙上前去,文弱書生初見長歌的樣貌,似是意外,看樣子,剛才因為長歌背對著他,他壓根沒看清這姑娘是美是醜就已經出聲幫忙了。
長歌心底的感激頓時多了幾分,心裏念叨著:大春啊,你快回來啊!我護得了自己,也護不了他啊,他等下要是被打成豬頭也太可憐了。
鬧事的三位見長歌竟然出手攙扶,更加生氣了,這小白臉屁都不會,只張張嘴,就獲得了美人歡欣,他們倒是做了惡人了。
“上去,先把這家夥揍一頓!”
王富貴最瞧不得這種弱不禁風的男人,他爆喝一聲,直接沖上去給了小白臉一腳,就在他打算朝著對方心窩踢第二腳的時候,一只手直接揪著他的衣領把他甩了出去……
其他兩個無賴見此情景,轉頭就跑,唉呀媽呀,這女的太兇殘啦!
作者有話要說: 因為發現字數超過兩章,先發一章,第二章稍後,我先去吃個飯。。。
☆、17.同處一室
安大春單手解除危機!
被拯救的男子——韓之斌,也就是小白臉,頓時被拯救他的少女驚呆了,就那麽輕輕一揮手,眼前的暴徒就一個拋物線飛了出去,摔在地上,吐出一口血來。
一種異樣的情緒湧上了韓之斌的心頭。
他從未見過如此奇特的女子,一只手就能把男人打飛,跟他娘逼著他接觸的那些女人完全不一樣,那些女人只知道在臉上塗脂抹粉,那粉厚得嗆得他直打噴嚏,而且,她們背後總是笑話他沒用,以為他看不到的時候,看他的眼神都是鄙夷的。
她們都是一邊唾棄他不像個男人,一邊又舍不得他家的銀子。
他天生體弱,吃什麽都不長肉,能怪誰?他也想身強體壯啊,可是老天爺不是不肯給他一副好身體麽?娘說要找個能保護他的女人,爹說要找個最漂亮的女人,他呢,只想找個尊重他,不同情,不鄙視他的女人。
今天相親時,他賭氣先走了,因為女方在背後笑話時被他聽見了,那個女人說他沒用,不像個男人,他氣呼呼地跑了出來,正好看見無賴調戲良家婦女,也不知道是抽了哪根筋,他就逞強出聲了。
他想證明自己,他是一個男人,雖然肩膀很單薄,不代表他沒血性,沒正義感。
結果,毫無意外,他被打了……
王富貴見同伴都沒義氣地跑了,強忍著重傷爬起來,一邊吐血,一邊狼狽逃跑。
“你沒事吧?”
大春將長歌拉到身後,隨口問了一句這個救了自己表妹的男子,看不出來,這身無二兩肉,還敢跟王富貴叫板。
“沒事。”
韓之斌有點傻眼,這位姑娘好像在跟他說話,他其實不太記得自己回答了什麽。
“那好,謝謝你,我們還有事,就先走了!”
大春再厲害,那也是個未嫁的女孩子,總不好跟一個男的過多牽扯,而且這男的都說自己沒事了,應該……或許……大概……沒、事、
本站無廣告,永久域名(fanyan.cc)
“對了,你上次跟我奶說一兩銀子的事情,是不是在給一百文的時候就打定主意了?”
大春不算聰明,但是也不傻,回頭細想一下,就知道表妹一早就挖坑讓她嬸子跳了,表妹還沒蠢到要送錢給不相幹的人用。
“那也要她配合啊,她如果義正言辭地拒絕我,我也沒機會陷害她是不是?你當時還氣我給一百文多了,你也不想想,就你奶那人,早就給你家養刁嘴了,只給個十文,她壓根不會親自出馬,我給了一百文,她貪得無厭,一定想要更多。”
“所以你就算準了她會親自來找你,給你機會誣陷?”
“那是!”
長歌得意地仰面躺下,嘴角卻是泛起一絲澀意。
她以前吃過的虧比大春吃的米還多,看人不說十分準吧,也有七八分了。
而且,表面上的惡人永遠不是最難搞的,最難對付的是她爹那種人,而且,她爹知道她的身世,等於有了她最想要的東西,這樣,她做任何事,都會有所顧忌,所以,她情願躲到大姑家,也不敢現在就撕破臉。
大春看著表妹尚未隆起的小腹,放下手中錢,鄭重道:“表妹,我希望你好好考慮一下。”
長歌堅決道:“別勸我了,我不會打掉孩子的。”
大春還是不放棄,繼續勸道:“如果你生下這個孩子,你將面對的是什麽?如果你爹知道你懷的不是富家公子的孩子,後果有會怎麽樣?到時候,你的孩子將有承受你的錯誤,這對他不公平!”
“是啊?誰說不是呢?”
長歌不得不說,作為旁觀者,這次大春說的很對,這世道,身為一個私生子,總是要承受太多的非議。
重活一次,她以為自己可以肆意妄為,可是,她的孩子呢?背負著那樣的出生,能夠肆意妄為嗎?
要不,去找找孩子爹吧?趕在他還沒成為那樣一個難以靠近的男人之前……
作者有話要說: 謝謝大家捧場!留言我都一一回覆了。這四天,孩子連續發了四天的燒,影響了我的進度,我盡力而為,如果到十二點還沒更新,大家等明天早上哈!
謝謝留言和收藏!孩子爹要拉出來溜溜了。。。。
·
剛才一再改孩子爹人設,孩子爹上輩子也是個爹不親娘不愛的娃,所以這輩子打算讓他記住上輩子的悲傷,這輩子加倍幸福甜蜜。
男主跟女主再次見面之前,不知孩子存在,好想說那句——意不意外,驚不驚喜?
如果大家覺得男主有重生記憶不好,請留言,等下章節出了就定局了!
☆、14.東臨秋
“嘿,臨秋,你不是跟王公子走了嗎?怎麽又跑回雲城來了?”
猛地被人拍肩膀的時候,東臨秋正貓在墻角朝著一戶人家張望呢,突如其來的招呼,東臨秋嚇了一跳。
“江,江公子?”
剛剛重生不久,東臨秋突然看到江淩越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,著實有些不適應。印象中,這位江家大少後來死了,江家就只剩下一個江家大小姐——江郝郝。
因為江郝郝是女子,縱然苦力支撐,還是逃不開被外人和旁支排擠的道路,再過個十年,江家也就徹底沒落了……
東臨秋望著面前的江淩越,心中唏噓不已,直到現在,他都無法適應自己重生的事實。更唾棄自己,好歹也混到過呼風喚雨的位置,怎麽重生了一次,就跟個情竇初開的楞頭青似的,幹起了躲墻盯梢這種丟人的事來。
要是被重生前那幫下屬看到,估計眼睛珠子都要瞪出來了吧?
哎,重生之前,在他得知心愛的女人死去的消息,沒多久,他就得了重病,大夫說他是心病,可是,他的心藥已死,無力回天。
他一直愛她,卻又怕靠近她,甚至不敢關註她的消息,只在公眾場合見她,覺得她無限風光華麗。
他恨自己,直到她死去,才真正知曉她的悲慘境遇。
拖著病軀,一一收拾了所有傷害過她的人,像是完成了某種儀式。
時隔一秋,他也跟著去了。
縱然他可以斷情絕義,做成人上之人,卻無法自欺欺人,他對她就是情根深種,賤到自己唾棄。越是如此,他越是要在心愛之人面前,裝作高冷,畢竟,這是他從小到大,唯一擅長的保護色。
早在她死之前,他知她輾轉於不同男人,他以為她是生性如此,貪圖富貴,水性楊花,卻在她死後才知,她早就迫不得已,他們那次相遇,她甚至早已被人拔去舌頭,原來,她當時不是不屑與他說話,而是,口不能言。
重生的那一天,他正在客棧休息,醒來後,發現自己跟著王簡成在去往回京的路上,似曾相識的場景和對話,令他忽然恍悟——他重生了!
如果按部就班,他應該跟著王家少爺回去京城,可是,心底一個聲音不斷告訴他:回去看看!哪怕她嫌貧愛富,他將來也能給予她榮華富貴不是麽?反正已經有了肌膚之親,不如相愛相殺,也好過上輩子那樣,關心又害怕靠近,等他知道她活得生不如死,她都已經真的死了。
他不辭而別,也不管王簡成會不會找他,反正就是發了瘋似的日夜趕路,只為了早日見她一眼,可是快要見到了,他又犯了怯,蹲守在她家門口,躊躇猶豫。
更不巧的是,還碰見了熟人江家大少。
“難不成王公子又回來了?”
江家大少好奇道。
“沒回來。”
東臨秋嘴上應著,眼睛卻一眨不眨地鎖定回不遠處的大門上,突然,門動了,有只穿著繡花鞋的腳先邁了出來,東臨秋的心跳突然加速……多少年,他早就習慣做那個發號施令,處變不驚的王者,何時會為了一點小事心跳錯漏?
果然,一旦遇到她的事,無論他有多少閱歷,都要重新翻盤,變成楞頭青。
當繡花鞋的主人完全跨出院門,東臨秋提起的心,這才放了下去,幸好,不是她!
江家大少瞅見東臨秋一驚一乍的表情,順著他的目光看過去,從其中一家門裏走出來個小姑娘,長相一般,呃……難道是東臨秋心上人?
再看看東臨秋的模樣,這兩人也不配啊?
“臨秋,走,去我那,我最近得了一個好東西,你來嘗嘗,給我提提建議!”
江淩越賞識東臨秋,可是王簡成那小子跟東臨秋向來形影不離,所以,他很少能單獨捉到東臨秋,現在好了,這家夥落了單,正好拖回店裏好好招攬,最好這家夥肯松口幫他,將來一定是他最得力的左膀右臂。
哎,可惜了,東臨秋如果跟王簡成換個身份,王家的未來絕對不容小覷。
江家早已有心好好鍛煉江淩越,畢竟日後他是要繼承江家家主之位的。
雲城這邊賬務有了問題後,江淩越親自從京城過來已有幾個月了,他待這麽久,一來,查賬;二來,暫時負責雲城及其下屬分支各鎮子的賬戶,徹查問題出在哪裏。
江家大少在京城時就認識東臨秋,一開始,覺得東臨秋也就是個王家的跟班走狗,就是話不算多,挺沒存在感的,人也比較冷。
但是幾次相處下去,他卻越發欣賞東臨秋這個人,他的毫無存在感並不是天生,而是刻意,這樣的人,若是與其敵對,那是自找苦吃。
江大少覺得東臨秋這種人,將來有機會,準能一飛沖天,畢竟,學識、眼光和能力,他皆有,只是跟王家人在一起,故意裝傻充楞罷了。
昨天,下屬鎮上的一個鋪子送來十幾盒叫“芙蓉糕”的糕點,說是寄賣的,一盒六塊糕點就開價五百文,江大少一聽勃然大怒,覺得賬目不對,就是下面這幫人總是做這種荒唐事,一個小鎮子,都膽敢開價五百文一盒,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膽,就是貪得無厭到極點了!
結果,等芙蓉糕被送到他面前,他看著盒子上可愛討喜的畫,每一盒都不帶重覆的,又打開其中一盒,親自品嘗後,頓時覺得,五百文——值!
江大少瞅著十幾盒糕點,自己留了幾盒,決定一開始每月只限量賣十盒,還標價二兩銀子一盒,至於手上留的那幾盒,江大少就送給了江家在城裏關系不錯的富戶商家,對外說是江家今天重磅推出的新款,宣傳期一個月,這一個月內,光是包裝禮盒都是獨一無二的,絕無重覆。
正巧,聽聞淩家家主跑來雲城找女兒,專門去拜見時,特地送了一盒。
送完之後,轉了街角,馬車就壞了,於是江大少下來,打算走路回店裏,卻不想,遇到了站在墻根鬼鬼祟祟的東臨秋。
江大少一再邀請,東臨秋也不好駁了他的好意,只能有些不情願地被拉去了江家的糕點鋪。
嘗了一口所謂的新款糕點後,心不在焉的東臨秋突然楞住了,盯著手裏糕點,他好生奇怪,這,這,這東西怎麽變成江家的新款了?
這明明是他偶然間從一個走投無路的廚娘手上買下的“芙蓉糕”方子啊,後來,還是他把這東西給發揚光大了。
怎麽江家這麽早就接觸到了?
難道是拿廚娘提前賣給過江家?不可能啊!那廚娘說她從未離開過京城,江大少說他從雲城下面的小鎮偶然得到這方子,到底誰說了謊話?
東臨秋的心思一下子被拉到了芙蓉糕上,他在意的倒不是一個糕點方子,而是懷疑,他的重生或許冥冥之中改變了什麽。
怎麽辦?想見那個女人的心更加強烈了!
她的人生會不會也發生變化?他貿貿然找去,她還能認出自己嗎?
畢竟,那晚,燭光搖曳,面容早就模糊不清。
畢竟,他縱然站在她面前,她眼中也全是樣貌、談吐、出生樣樣都上乘的王簡成。
作者有話要說: 要不要再看?嘿嘿,等你們留言哦,麽麽噠。。。
☆、15.相見
東臨秋吃了芙蓉糕,倒是談了幾點自己的看法,又聽完江淩越的想法,他覺得江家大少並不比他遜色,光是他定價二兩銀子,限量十盒的賣法,就足以令他刮目相看。
東臨秋告別江家大少後,心中一陣唏噓,這樣人,只可惜死得太早。
東臨秋走著走著,又回到了他開始盯梢的小巷口,好在他一向懂得如何降低自己存在感,加上穿著普通,沒幾個人在意他,畢竟,能像江家大少那樣賞識他的人也沒幾個。
正走著,剛才出門的那個小姑娘挽著一個大嬸經過臨秋身邊。
“娘,你說姐姐還要幾日才能回來?”
“你別管她了,你爹說讓她在你姑姑家住滿一年再回來!”
“難道她要把那個……”
“噓!別瞎說!你爹說過的話,你忘了?事關我們家未來的前程,你要是胡說八道,讓人知道了,你爹非殺了你不可!”
“我知道,我不會亂說的,我只是不服氣,憑什麽啊,都是一個娘生的,她就能嫁給王公子,我現在連個說親的都沒有。”
“你這個蠢貨,你急什麽,你姐高嫁了,你還怕嫁的不好嗎?你爹就是個破捕頭,你兩個哥哥又沒用,現在全家都指著你姐姐呢……”
東臨秋默默跟在這對母女身後,直到她們開門進屋,東臨秋無比自然地一路向前,完全看不出他一直在偷聽她們說話。
此時此刻,東臨秋的心有些沈重,又有些心疼,他從來不知道她有一個這樣的家,他雖然爹不親、娘不愛,好歹有個視他如親子的奶娘,而她的家裏,恐怕一個真心待她的人也沒有,不僅如此,還恨不得踩著她往上爬,吃她肉,喝她血。
看樣子,她家裏人還不知道她被人設計了,若是知道,怎麽能還盼著嫁給王簡成?那晚的設計,最後是王簡成撞破的,他並沒有表現出多少的在意,畢竟,一個空有美貌,沒有家世的女人,永遠進不了王家的門,更別提,還是一個跟自己的一個跟班圈圈叉叉過的女人。
從母女兩的對話中,東臨秋得到了一些有用的訊息,所以,想好怎麽辦後,他一路就往衙門走去,他當然不能當面問趙懷仁他大女兒去哪了?但是他可以從趙懷仁的手下那邊旁敲側擊,打聽一下他姐姐或者妹妹的住處……
次日一大早,東臨秋就雇了一架馬車,趕往他要去的小山村,結果,車夫給馬兒餵水時,半路停下來歇息時,又遇到了江家大少。
江家大少坐在馬車裏,正打開簾子看路邊風景呢,就瞅見一個剛下馬車的人長得特別像東臨秋。
“餵,是臨秋嗎?”
東臨秋一回頭,心想,呃,這位大少爺怎麽陰魂不散啊?難道是老天暗示他,重生回來救這位大少爺一命?否則,這幾次三番的,他才不想跟一個男人如此有緣啊。
江家大少得知東臨秋的去處後,立刻示意手下打賞一下東臨秋所雇的馬車車夫,叫人家回去,然後提議東臨秋坐他的馬車,兩人車上聊聊,也能解解悶。
東臨秋無奈,馬車都給江大少爺趕走了,還說什麽提議啊,他壓根沒得選擇好嗎?除非他打算走著去目的地。
兩個大男人坐在寬敞的馬車裏,氣氛有點詭異。
東臨秋本來就不善言談,也不願與人太親近,所以,他一上車就閉目養神,江大少爺一看,這不成啊,我找你是來給我解悶的,你不說話,我多無聊啊,所以他的話匣子就打開了。
“對了,記得王簡成來的時候,認識了城裏的一個叫什麽來著,叫,叫……叫趙長,長,長什麽來著,長笑?好像叫趙長笑是吧?那可真是漂亮,你一定見過對吧?”
“趙長歌!”
東臨秋真不想說話的,可是他無法忍受有人說錯長歌的名字。
江家大少一看,誒,有戲!這不是回應我了嗎?看來是個男人都喜歡聊女人啊!每當談判陷入僵局,江家大少都會試試這一招,不說百試百靈吧,也能十次中個七八次。
“對對對,是長歌,趙長歌!我後來才知道,她是雲城一個捕頭的女兒!可惜了,若是身在京城世家,就憑著她的才情學識,容貌風姿,各大家族的王公世子肯定都會求娶,只可惜,生在一個捕頭家……哎,以我對王簡成的了解,他最多也就是玩玩!”
江家少爺也就遠遠看過一次趙長歌,連個正面都沒瞧見,這會兒已經跟東臨秋面前胡侃八吹了。
不過,他對王簡成的判斷還真是神準,如果不是東臨秋的陰差陽錯,王簡成也差不多要下手了。
“……”
江家少爺一看,趙臨秋又不言語了,心裏那個憋悶啊,他可是堂堂江家大少爺,想跟他說話的人,都要排長隊的好嗎?
“對了,你知道京城淩家吧?他們是官家,我們是商人,官家向來看不起商家,可是淩家不一樣,淩老爺幾次三番幫過我家,所以我們兩家關系很好,我和淩家大少爺淩沐也是打小就一起玩的好朋友。”
“說來也怪我,當初,淩沐他妹妹鬧他,要他帶她出去玩,他本是跟我約好,結果我爬狗洞的時候被我爹發現了,被他關起來溫書,淩沐出來沒見著我,就帶他妹妹逛街,誰曾想會斷了腿,妹妹也丟了,自那以後,我爹帶著我去淩家跪了無數次,淩沐都不肯見我,不過,淩老爺和夫人都很好,沒有過多的責備我……”
“……”
“所以啊,這次知道他們有了失蹤女兒的消息,改道來了雲城,我特地去拜見了一下,要不,你別跟著王簡成了!要是你瞧不上我們家,我可以引薦你去淩家,淩家老爺可比王家老爺強百倍,他絕不會把一個人才用來陪自己的兒子吃吃喝喝,花天酒地。”
“……”
“你倒是說說話啊。”
“哦。”
“哦什麽啊?”
“知道了,謝謝,我暫時不需要。”
“你……現在趕你下去自己走還來得及嗎?”
“是你請我上來的!”
“你……”
江家大少氣得咬牙,他實在摸不清這東臨秋心裏在打什麽算盤,做個跟班有意思嗎?難不成他喜歡王簡成?王簡成雖然皮相不錯,可是……
江家大少終於安靜下來了,因為,他正在仔細打量閉目養神的東臨秋,思考他喜歡男人的可能性為多少。
良久,江家大少也閉目養神,手指輕叩紙扇,故作深沈道:“如果你還有別的想法,我勸你放棄吧,王簡成喜歡女人,妥妥的!”
東臨秋:“……”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我是雲城分割線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淩高海和他夫人自打知道了女兒的消息,那是馬不停蹄地往雲城趕,可是,等他們趕到時,當日寫信給他們提供消息的人,卻突然失足落水死了。
寫信人當時在信裏說,他們的女兒是被人特意帶走的,並不是一般的拐子,否則也不會動用淩家那麽多勢力,都找不到孩子。
信上還說,當日那女兒被送來了雲城一戶人家撫養,幕後之人給了那戶人家很大一筆封口費,而且,除了寫信人和收養人,中間牽扯到的人,全都在這些年間,一一死去,寫信人怕自己也命不久矣,躊躇再三,還是選擇了告訴淩家,讓淩家可以對他提供庇護。
沒想到,他還是沒等來淩家人就被滅口了。
淩高海看完屍體,一再確定此人已死後,只得一臉灰敗地回了馬車。
“怎麽樣?”
淩夫人緊張地問道。
淩高海搖搖頭,不願多說,可是淩夫人卻明白了丈夫的意思,女兒的線索怕是又斷了。
這時,馬車外一個聲音響起。
“淩老爺,我是雲城捕頭趙懷仁,剛才有了人自稱死者死前留下了口訊,跑去府衙,知府大人讓我把他送來見您,讓您親自審問。”
淩高海在女兒失蹤那年,就跟皇上辭了官,但是淩家子孫眾多,本家旁系,做官的一大堆,淩高海的同胞弟弟現在已經官至尚書,要不是辭官,淩高海早就能做到這個位置了。
所以,即便已經不再當官,但是,淩高海走到哪裏,都很受敬重。
“好,我馬上出來!”
車外捕頭的一句話,令淩高海的心猛地就提了起來,他顧不得其他,連忙伸手拍了拍夫人的後背,安撫兩句,然後轉身下了馬車。
趙懷仁趁著淩高海審問的間隙,偷偷打量了一下,暗暗心驚,幸虧他把大女兒送去了鄉下,這血緣就是騙不了人,長歌跟他家誰都不像,可是,跟這位淩高海卻有幾分相似。
淩高海年輕那會兒,那鐘情他的小姑娘可不少,那街上走一遭,滿地都是小姑娘不小心掉的帕子,踩都踩不過來。
淩高海專心與捕頭帶來的人問話,倒是壓根沒在意這位捕頭。
“死者死前給你留過話?”
“是的。”
“他說什麽?”
“他說,其實那個女孩早就生病死了,但是幕後之人怕查到自己,所以還是要把當年所有的知情者滅口,他之所以騙你來,也是為了讓你保護他。”
“還說了什麽?”
“他死前讓我跟你說對不起,其他沒有了。”
“他有沒有說幕後之人是誰?”
“沒有。”
“你說的可都是實話?沒有半句虛言?”
“小人不敢,絕無虛言!”
趙懷仁插嘴道:“這小子膽兒特別小,應該不敢說假話。”
淩高海無奈地揮了揮手,示意他們走吧。
“好的,那我就告辭了!”
趙懷仁說完,拉著那人走遠……
淩高海站在馬車外面,遲遲不願進去,他真不想再令妻子失望,他甚至不知道該說什麽?
“老爺,進來吧,我們回京!”
淩夫人在車內已經聽到了對話,此時,她掀起一截簾子,輕聲說著,聲音聽不出悲喜。
走吧,如果女兒真是死在雲城,他們真是一刻也待不下去。
或許,也該放棄了!
作者有話要說: 這兩張都寫男主和家人去了,下張女主出來了。
坐等大家鼓勵,來來來,不要客氣!
☆、16.英雄救美
長歌並不知道,有人以為她死了,也不知道,有人正趕著來見她一面,她只知道,此時此刻,上門給大春說親的媒婆,搖晃著她肥大的脾氣,冷哼一聲,氣呼呼地走了。
毫無疑問,媒婆是老劉頭家請來的,說的正是劉二舍。媒婆覺得,安大春連劉二舍都看不上,活該嫁不出去。
安大春,長歌和安趙氏統一戰線,壓制住了安貴仁的意見。
安貴仁望著遠去的媒婆,長長地嘆息一聲。
身為一位耽誤女兒婚事的父親,安貴仁有一顆少女般恨嫁的心,在他看來,現在只要有個不錯的男人肯娶女兒都不錯了,又不是什麽歪瓜裂棗,那就開開心心地嫁了不好嗎?怎的說些如果逼她嫁給劉二舍,就跳河自殺的話?怪嚇人的。
因為上次村長的原因,安貴仁這陣子有點蔫了吧唧的,偶爾只去田裏看看,結果女兒拒婚,令他的腦袋耷拉得更低了,扛著鋤頭,他再次出門了,他決定跟田裏的土豆好好傾訴一番。
安貴仁的情緒感染了家裏的每一個人。
安趙氏有點不忍;
大春打定了主意,自己選的路,她就要站直了走下去;
長歌心裏悶悶的,她在想,女人真的要嫁人,要依附於男人才能在這世道活下去嗎?可是,上輩子,她不就是一次次選擇依附男人嗎?結果一次次眼瞎,所托非人,最後連自己的舌頭都被人拔了……
幾天後,跟蛋糕鋪約好的期限已經到了,長歌叫大春陪她去鎮上,結果,在坐牛車的地方,老劉頭一瞧見這姐妹倆走過來,揮起鞭子,就先出發了,這意思已經明顯得不能再明顯。
大春臉色當時就不好了。
長歌雖然也不爽,但是總不能那麽遠的路走過去吧,她雖然現在鍛煉得比以前強些,可是,肚子裏畢竟有一個,她不敢硬撐。
得,拉著大春追吧。
“人家不想帶我們,幹嘛還要追?”
“你以為我想追啊?我這不是身體不給力麽?你忘了我啥情況啦?放心吧,回來我就買頭小毛驢,堅決不坐他的破車!”
長歌其實更想買一架馬車,可是這年頭馬車不但招搖,普通人家也買不起,都是富貴人家才有馬車,再說了,大春也不可能會伺候馬。
長歌和大春最終還是上了車,大春紅著臉,不過不是害羞,是生氣。老劉頭雖然不爽,但是也不願當面撕破臉,說出去難聽,因為兒子被拒婚,就欺負兩個小丫頭。
哎,大家一路無話。
等到了鎮上,大春給完錢,就拉著長歌急匆匆地走了,如果是以前,她一定阻止長歌買頭小毛驢,但是今天,她恨不得立刻買一頭小毛驢,反正她走多久都沒問題,只要長歌好就行。
“大春,我覺得你奶那麽熱心你和劉家的婚事,這其中肯定有貓膩,你要小心了!”
長歌也就是心中覺得不安,所以隨口那麽一句。
“嗯,知道了。”
大春不願再說這個話題,所以隨便敷衍了兩句。
兩人打算先去集市上看看有沒有小毛驢賣,畢竟買東西要趕早,遲了都是被人撿剩下的。
結果,兩人走著走著,對面撞過來一個半大小子,也就是那麽一下,長歌感覺很不對勁,她本能地一摸錢袋,發現沒了,頓時一楞,隨即回頭,大喊:“小偷!”
大春一聽長歌喊了一聲,立刻追了上去,長歌跑得慢,三兩下就被丟下了。
就在這時,三個地痞流氓模樣的人朝著長歌圍了過來。
長歌心知不妙,看看四周,無捷徑可逃,心裏默默祈禱:大春,你快點回來啊!
“你……你們……想……想幹嘛?”
長歌剛才跑得太快,這會兒直喘粗氣,說話也不利索。
“想幹嘛?當然是想帶你去玩玩啦!”
為首的男子說道。
“嘔……”
瞧他那惡心猥瑣的模樣,長歌當時就想嘔。
長歌因為懷孕,最近總是幹嘔,這時候幹嘔,還真是應景。
“哥哥長得再磕磣,你也不至於吐吧?你們這些城裏小姐就是矯情!”
長歌第一次來這集市賣東西時,這三人都見過她,尤其是她取下頭巾之後,三人更是對長歌垂涎三尺,這三人中為首那人叫王富貴,是王菊花的表哥,住在鎮上,不學無術。
王菊花是誰?
就是大春他們村的村花,也是村長大人的寶貝女兒,受盡全村人的阿諛奉承。王富貴也是因為王菊花才知道長歌是大春的妹妹,所以才找小弟支走大春。
畢竟,大春天生力大無窮,打他們三個跟玩似的。
“我妹妹跟安大春是一個村的,我們也算是熟人,來來來,跟哥哥去喝酒!”
王富貴上手就要拉長歌。
“滾開!等我表姐回來,你們就完了!”
長歌並沒有慌張,她觀察了一圈周圍的人,看熱鬧的人都沒有上來幫忙的意思,那麽,她只有靠自己了。
圍觀的人一看,就知道這個被王富貴圍住的小丫頭要吃虧。
這會兒,長歌還帶著頭巾,結果,身後一個無賴,趁長歌不備,猛地上前一拉,一把將她的頭巾扯走了。
沒了頭巾,長歌整張臉就完全露了出來。
“哇!”
看熱鬧的人紛紛發出驚嘆聲,顯然,他們並不知道,這個小姑娘的長相會是這樣出色。
“你們幾個大男人,竟然合夥欺負一個小姑娘,實在是太過分了!”
這時,正義之聲突然從身後傳來,長歌面上一喜,重生之前,她沒少遇到英雄救美的事,早就駕輕就熟了。
可是,當她轉頭看清“英雄”時,眼角有點抽搐,到底誰能告訴她,這位長得比她還單薄,感覺風一吹就倒的“英雄”為什麽要跑出來逞強?
“你算老幾?管哥幾個的好事?”
王富貴見面前這位文弱公子穿著不錯,可是以前沒見過啊,估計是路過的,強龍壓不過地頭蛇,好歹他姐夫也在縣衙做事,就算被告了,也不過在裏面住幾天,裝裝樣子。
所以,王富貴上去就給了文弱書生一腳,路見不平的文弱書生毫無懸念地倒下了,長歌連忙上前去,文弱書生初見長歌的樣貌,似是意外,看樣子,剛才因為長歌背對著他,他壓根沒看清這姑娘是美是醜就已經出聲幫忙了。
長歌心底的感激頓時多了幾分,心裏念叨著:大春啊,你快回來啊!我護得了自己,也護不了他啊,他等下要是被打成豬頭也太可憐了。
鬧事的三位見長歌竟然出手攙扶,更加生氣了,這小白臉屁都不會,只張張嘴,就獲得了美人歡欣,他們倒是做了惡人了。
“上去,先把這家夥揍一頓!”
王富貴最瞧不得這種弱不禁風的男人,他爆喝一聲,直接沖上去給了小白臉一腳,就在他打算朝著對方心窩踢第二腳的時候,一只手直接揪著他的衣領把他甩了出去……
其他兩個無賴見此情景,轉頭就跑,唉呀媽呀,這女的太兇殘啦!
作者有話要說: 因為發現字數超過兩章,先發一章,第二章稍後,我先去吃個飯。。。
☆、17.同處一室
安大春單手解除危機!
被拯救的男子——韓之斌,也就是小白臉,頓時被拯救他的少女驚呆了,就那麽輕輕一揮手,眼前的暴徒就一個拋物線飛了出去,摔在地上,吐出一口血來。
一種異樣的情緒湧上了韓之斌的心頭。
他從未見過如此奇特的女子,一只手就能把男人打飛,跟他娘逼著他接觸的那些女人完全不一樣,那些女人只知道在臉上塗脂抹粉,那粉厚得嗆得他直打噴嚏,而且,她們背後總是笑話他沒用,以為他看不到的時候,看他的眼神都是鄙夷的。
她們都是一邊唾棄他不像個男人,一邊又舍不得他家的銀子。
他天生體弱,吃什麽都不長肉,能怪誰?他也想身強體壯啊,可是老天爺不是不肯給他一副好身體麽?娘說要找個能保護他的女人,爹說要找個最漂亮的女人,他呢,只想找個尊重他,不同情,不鄙視他的女人。
今天相親時,他賭氣先走了,因為女方在背後笑話時被他聽見了,那個女人說他沒用,不像個男人,他氣呼呼地跑了出來,正好看見無賴調戲良家婦女,也不知道是抽了哪根筋,他就逞強出聲了。
他想證明自己,他是一個男人,雖然肩膀很單薄,不代表他沒血性,沒正義感。
結果,毫無意外,他被打了……
王富貴見同伴都沒義氣地跑了,強忍著重傷爬起來,一邊吐血,一邊狼狽逃跑。
“你沒事吧?”
大春將長歌拉到身後,隨口問了一句這個救了自己表妹的男子,看不出來,這身無二兩肉,還敢跟王富貴叫板。
“沒事。”
韓之斌有點傻眼,這位姑娘好像在跟他說話,他其實不太記得自己回答了什麽。
“那好,謝謝你,我們還有事,就先走了!”
大春再厲害,那也是個未嫁的女孩子,總不好跟一個男的過多牽扯,而且這男的都說自己沒事了,應該……或許……大概……沒、事、
本站無廣告,永久域名(fanyan.cc)